行业动态:发改委:建立汽车产能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机制

发布人:中国国际商会 发布时间:2016-05-14



        为促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强产业发展信息服务,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合理投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组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技术研 究中心建立了汽车产能调查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部署,2016年5月11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举行了信息发布会,发布了2015年我国汽车产 能情况等信息。

  

        一、2015年汽车整车产能超过3000万辆

  

        根据对2015年度汽车产量占比超过98%的37家主要汽车企业(集团)的调查,2015年末已形成汽车整车产能(注:按每日两班生产、250个工作 日统计,下同。)3122万辆,在建产能超过600万辆。现有产能中,乘用车产能2575万辆;商用车产能547万辆,其中,N2和N3类载货车(即最大 设计总质量超过3.5吨的载货车)218万辆,客车101万辆。

  

        车用发动机产能与整车产能基本匹配。2015年末,汽车行业40家主要汽车和发动机企业(集团)车用发动机生产能力为2818万台。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能基本满足国内配套需求。2015年末,调查的19家主要车用动力电池企业产能为305亿瓦时。12家主要车用驱动电机企业驱动电机产能为70万台,12家主要车用电机控制器企业电机控制器产能为68万套。

  

        国内汽车产能地区分布差异明显。2015年末,全国有26个省级行政区具备汽车整车生产能力。其中,重庆、湖北、广东、山东、江苏、北京、吉林、辽宁、浙江、安徽等地产能合计占全国的2/3左右;汽车产能不足50万辆的8个省级行政区合计产量不到90万辆。

  

        二、汽车产能结构性过剩已经显现

  

        2015年,37家主要汽车企业(集团)乘用车产能利用率为81%,产能利用比较合理;商用车产能利用率为52%,产能利用不充分,其中,N2和N3类载货车为49%,客车为56%。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汽车市场增速明显放缓,汽车产能结构性过剩问题已经显现,需引起相关方面注意:一是商用车产能利用率较低,不宜盲目增加 产能投资;二是动力电池领域投资热度较高,企业分散且技术和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需防范低水平重复建设;三是企业应重点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投 入,提高已有产能利用率,增强资源整合能力,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