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企业责任与反腐败委员会在线召开“中欧出口管制新规解读”讲座

发布人:郭沐华 发布时间:2021-06-09 来源:ICC China

 

      6月8日,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企业责任与反腐败委员会在线召开“中欧出口管制新规解读”讲座。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何璇、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清分别围绕“欧盟出口管制新规解读及对企业的影响”和“新时代的出口管制内部合规”进行讲解。来自出贸易、投资、科技、咨询、工程、医疗等行业的900余人次在线参会。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局副部长赵健主持会议。

      赵何璇律师从欧盟出口管制新规立法进程与出台背景、欧盟两用物项出口管制体系、欧盟出口管制新规影响与合规建议三个角度对欧盟出口管制新规进行了解读。赵何璇律师表示,此次欧盟通过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新规,为欧盟成员国提供了更为严格的出口管制立法框架和要求,扩大了管制物项范围,还增加了与侵犯人权相关的电子监控物项等条款,在美欧有可能未来加强出口管制限制措施联动的大背景下,无疑对中国企业的供应链合规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增加了中国企业对其供应链安全评估的复杂性。

      任清律师对我国《出口管制法》的合规要求与合规激励措施、商务部《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基本原则和要素以及其对企业建立合规制度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解读,任清律师结合实务经验,对指南中规定的拟定政策声明、建立组织机构、全面风险评估、确立审查程序、制定应急措施、开展教育培训、完善合规审计、保留资料档案、编制管理手册等九大要素逐一进行了解析。他表示,“禁止、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修订,《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和“阻断办法”的颁布,以及即将通过的《反外国制裁法》,均在不同程度上与出口管制相关联,相关企业在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合规工作中应当予以充分考虑。

      参会人员围绕管制物项出口许可问题、各国对于出口管制物项清单的管理等问题进行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