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和替代性争议解决委员会通讯2021年第1期

发布人:张卓 发布时间:2021-02-01 来源: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局

ICC动态

  • 国际商会宣布2020年仲裁和ADR案件数量创历史新高

1月12日,国际商会官网发布,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于2020年共登记了946起新的仲裁案件,这是自2016年以来最高登记数量。在这946起案件中,根据《国际商会仲裁规则》审理的案件为929起,根据《国际商会指定机构规则》审理的案件有17件。在这17起案件中,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审理的案件为12件,其余5件完全由临时仲裁机构审理。

2020年的初步统计数据也显示了国际商会替代性争议解决国际中心创纪录的一年。该中心于2020年共登记了77起新案件,其中包括45起调解案件,22起专家服务案件,7起依据《跟单金融产品争议专家解决机制规则》(DOCDEX)裁决案件和3起争议委员会裁决案件。

 

ICC China动态

  • 召开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专业委员会2021年工作协调会

1月13日,ICC China专业委员会2021年工作协调会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2020年工作情况,集中讨论了2021年工作计划。ICC China专业委员会主席、执行主席、副主席、专家和地方商会等主要代表共约50人参会。中国国际商会、ICC China秘书长于健龙参会并讲话,他表示ICC China要用好国际商会平台介绍中国方案,以国际商会为渠道,助力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要不断充实专业委员会“人才库”,积极向国际商会推荐更高层次专家人才,主动提升规则制定话语权;要找准专业委员会在大循环和双循环中的比较优势、以服务成员为目的,积极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ICC China秘书局部长喻敏主持会议并代表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作工作报告。ICC China银行委员会专家代表、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徐珺,和ICC China海关与贸易便利化委员会专家代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全球海关政策规划部专家朱泾渭在会上分享了参与国际商会相关工作的经验。ICC China仲裁委员会主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以及ICC China仲裁委员会副主席代表、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修松代表ICC China仲裁委员会参加会议。

  • 发送《关于企业涉外交易的争议解决以及法律适用有关事项的建议》及附件 《企业涉外交易的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参考条款2020 版(中英文)》

1月,为帮助商会会员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准确采用适合的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条款,有效化解涉外法律风险,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部组织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专家起草了《关于企业涉外交易的争议解决以及法律适用有关事项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及附件 《企业涉外交易的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参考条款2020 版(中英文)》(以下简称《参考条款》),并广泛向商会会员发送。《建议》介绍了企业在起草涉外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列举了涉外合同的必备条款,并为企业磋商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条款提出了五点注意事项。《参考条款》为企业提供了争议解和适用法律的选择条款框架,并列出了可供选择的争议解决机构,希望能为企业拟定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条款提供有益参考。

  •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贸港法(草案)》等法律征询委员会专家意见

1月,ICC China仲裁委员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征询成员单位及专家意见。

 

行业动态

  • 《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业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正式生效

1月1日,由北京市司法局制定的《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业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境外仲裁机构经登记可以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业务机构,就国际商事、投资等领域民商事争议开展涉外仲裁业务。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的业务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或者派出机构。

  • 中国商事调解发展合作机制在上海成立

1月8日,“纪念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成立十周年暨促进商事调解发展论坛”在上海锦江小礼堂成功举办。为助推中国商事调解机制的能力提升,推动中国商事调解行业组织的规范化发展,由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倡议,全国民商事调解领域20家调解机构参与发起设立的中国商事调解发展合作机制在会上正式成立。中国商事调解发展合作机制的成立,将为我国商事调解事业搭建交流平台,推动中国特色的商事调解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营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 贸仲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月8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领导分别作为双方机构的代表签署了《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双方将围绕商事调解合作机制、商事仲裁合作机制、证券行业争端解决学术研究与培训等方面展开交流、合作与共建,共同开展证券行业中商事仲裁法律制度的推广,举办相关研讨活动,提升证券相关企业与投资者妥善化解纠纷的意识,共同推动证券行业与仲裁制度的发展。

  • 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发布孙杨仲裁案新闻稿

1月15日(瑞士时间),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公布了撤销有关中国游泳运动员孙杨的仲裁裁决的判决理由。在国际体育仲裁法院(CAS)于2020年2月28日的裁决(CAS 2019/A/6148)中,因中国游泳运动员孙杨违反国际游泳联合会的反兴奋剂规则(FINA Doping Control Rules),对其实行禁赛八年的处罚。裁决做出之后,孙杨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提起民事上诉(案号4A_192/2020),后又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申请对该份裁决进行司法审查(案号4A_318/2020)。瑞士联邦最高法院首先处理了孙杨的第二项请求,于2020年12月22日批准了该请求并作出判决。经审理,由于仲裁庭中有一名仲裁员存在偏见,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撤销了CAS的裁决,CAS将组成新的仲裁庭来对孙杨案进行重审。

  • 北京四中院成立北京法院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

1月20日,北京法院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在北京四中院挂牌成立。该中心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市委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服务保障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而设立的,集国际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于一体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构。据悉,该中心设有国际商事纠纷调解室、涉外商事专业法庭,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下一站式解纷服务的同时,依托“北京法院分调裁一体化平台”和“北京移动微法院”等线上系统完成在线调解、在线诉仲对接、在线审判、在线司法确认、在线送达等各项工作。

  • 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医疗争议调解/仲裁中心揭牌

1月20日,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医疗争议调解/仲裁中心揭牌仪式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举行。在揭牌仪式上,海南省司法厅副厅长、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长王雪林表示,国际医疗争议调解/仲裁中心的成立是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践行仲裁机构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有力举措,也是立足乐城医疗先行区经济发展及营商环境建设作出的战略选择。海南国际仲裁院将充分发挥仲裁专家优势,有效运用“仲裁+调解”双轨运行的纠纷解决机制,快速解决先行区内发生的包括药品、药械专利转让,医疗设备进出口、招标代理以及会展、旅游、健康管理、体检康养等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