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和替代性争议解决委员会通讯2020年第11期

发布人:张卓 发布时间:2020-12-02 来源: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局

ICC动态

  • Claudia T. Salomon被确认为国际商会仲裁院新任主席的推荐人选

11月6日,国际商会宣布Claudia T. Salomon女士已经被推荐为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国际商会仲裁院”)新任主席的候选人。新任主席的任期将自2021年7月1日开始。若当选,Salomon女士将成为国际商会仲裁院近百年历史上的第一位女性主席。

作为纽约州律师协会的会员以及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事务律师,Salomon女士现任国际商会仲裁院副主席、Latham & Watkins(纽约)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以及该律师事务所国际仲裁业务全球联席主席。Salomon女士是一位经验丰富、成绩卓越的律师和仲裁员,她在临时仲裁以及根据机构规则进行仲裁的案件中都有出色的表现。在职业生涯过程中,Salomon女士始终积极参与有关包容性和多样性的专业倡议和公益工作。她与国际商会的长期联系还包括担任国际商会仲裁与替代性争议解决委员会“金融机构与国际仲裁工作组”的联合主席。

 

ICC China动态

  • 发布《国际商会委员会建设工程仲裁报告:有效管理案件的推荐工具与技巧》

11月4日至6日,ICC China仲裁委员会在中国国际商会微信公众号平台分三次连载《国际商会委员会建设工程仲裁报告:有效管理案件的推荐工具与技巧》(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兼顾不同国家及法域的做法,结合最新修订的《国际商会仲裁规则》及建设工程纠纷仲裁实践的最新发展,就一系列可以用于成功管理建设工程仲裁的工具与技巧提供了指导意见,为建设工程领域仲裁提供实用性指导。《报告》由ICC China仲裁委员会组织翻译,由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巍、黄兴宇、赵颍夫及王子越共同翻译。

 

行业动态

  • 《纽约公约》迎来第166个缔约国——塞拉利昂

10月28日,塞拉利昂递交加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文书,成为《纽约公约》第166个缔约国,《纽约公约》将于2021年1月26日对该国生效。

  • 国际投资仲裁案件数量大幅增长

截至10月底,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今年已经新受理ICSID公约下的投资仲裁案件46件,另受理ICSID附加便利规则下的投资仲裁案件2件,登记UNCITRAL规则下的投资仲裁案件1件,合计49件。与2019年同期的37(32+3+2)件相比,增长32%。ICSID今年上半年新受理的投资仲裁案件为24件,7-10月新受理的案件为25件。分月来看,10月新受理的案件达9件,为前十月最高;8月新受理7件,次之;9月和6月分别新受理6件,排第三。2月新受理的案件最少,为2件。

  •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揭牌仪式在沪隆重举行

11月6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海仲”)上海总部揭牌仪式在第二届上海国际仲裁高峰论坛上隆重举行。揭牌仪式由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赵奇主持,中国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上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于绍良、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慎峰、上海市司法局局长陆卫东共同为中国海仲上海总部揭牌,并在致辞中对中国海仲上海总部的揭牌表示热烈祝贺和寄予厚望。

  • “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总结暨推进大会成功举行

11月24日,由中国贸促会主办,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中国经济信息社共同承办,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ICDPASO)和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特别支持的“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总结暨推进大会在京召开,共计29.75万人在线参会。

会议通过“贸法通”平台上线了“一带一路”(第一批64个)国别法律研究电子图书,中国贸促会法律部、天津市贸促会、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贸促会研究院、重庆律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贸促会信息中心、新华出版社、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共同发布“一带一路”(第二批40个)国别法律研究首期成果(加纳、南苏丹、塞内加尔、塞拉利昂、巴西)。

  •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发布

11月27日,《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以下称《补充安排》)签署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广东深圳举行。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仲裁机构等单位代表参会。

《补充安排》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第一是明确了“认可”程序,统一法律适用;第二是扩大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范围,加大司法对仲裁的支持力度;第三是规定申请人可同时向两地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第四是规定法院在受理认可和执行申请之前或者之后的保全措施。《补充安排》首次检视两地既有司法协助安排,以完善优化推动合作升级;首次采用补充规定的形式,以问题为导向“靶向治疗”;首次实现内地与其他法域之间仲裁领域保全协助的全覆盖,体现“一国两制”制度优势;首次发布司法协助典型案例,实现顶层设计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

  • 中国首宗澳门籍仲裁员参审劳动争议案在穗开庭

11月27日,由澳门籍仲裁员参审的涉港澳劳动争议案件在广州市南沙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这是全国首批港澳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依法履职以来由澳门仲裁员参审的首宗案件。此次案件涉及劳动者与港澳企业因福利待遇产生的劳动争议,主营出口欧美贸易,管理层为港澳人士,涉案的有关邮件往来均使用英文文本,涉及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自主权。

南沙仲裁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案件将成为全国首份由澳门籍仲裁员出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发挥了港澳仲裁员化解涉港澳劳动争议作用,并逐步探索开展涉港澳异地送达、调查等工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及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化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