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应付账款融资永葆力量 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直面解决关注的问题

发布人:张卓 发布时间:2020-09-24 来源: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

中国国际商会/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  组织翻译

翻译:黄卉

译审:徐珺

 

简介

        在过去十年中,应付账款融资项目已经成为一种常用的供应链融资方式,即从融资提供方处引入新的投资流动池,从而在整个供应链中创造双赢局面。对买方而言,这意味着付款条件的改善和营运资金的优化;对卖方而言,这意味着资金来源更为丰富,且利率低于大多数中小企业的正常水平。对买卖双方来说,这意味着更安全、更稳定的供应链和更可持续的业务

        这样的安排应为交易双方都带来好处。然而,令人不安的是,我们观察到市场中的某些做法,读到某些情况下的报道并非如此,针对这些项目的目标和结果出现批评之声。

        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GSCFF)聚焦于透明度,在本报告中概述了这些批评意见,并提供了行业观点。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由代表贸易金融市场的主要全球性协会组成,包括金融与贸易银行家协会(BAFT)、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国际商会(ICC),国际贸易和福费廷协会(ITFA)以及欧洲银行业协会(EBA)。报告重点关注三个关键领域:

        1.对供应商的潜在不利影响,尤其是中小企业以及位于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的供应商;

        2.财务报告及透明度;

        3.与这些项目相关的潜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1. 究竟什么是应付账款融资?

       在解决这些问题之前,关键是要了解什么是应付账款融资,以及它应该如何使用。应付账款融资是供应链金融项下一套解决方案中的一种方法。它可以被定义为“由买方主导的项目,在该项目中,买方供应链中的卖方能够通过应收账款购买获得融资”。[1]因此,如果卖方选择在买方的标准约定条款之前获得付款,则该项目提供了一种选择,即在实际到期日之前收到应收账款(以核准付款的未结清发票来表示)的贴现金额。

        在此项目中,供应商的融资成本与买方(通常为投资评级实体)的信贷质量相一致,因此低于小型供应商自行借款的成本。同时,买方于到期日向融资提供方支付应收账款的全部金额。在这种情况下,买方的信誉有助于卖方改善融资条件,并使卖方无需使用自己的授信额度即可获得额外的流动资金。这种融资有助于巩固整个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不仅仅有利于买方和参与的供应商。

        欲了解更多信息,参见我们的《应付账款融资---如何助力于全球供应链》。[2]

 

  1. 解决关注的问题:对供应商和中小企业的潜在影响

        媒体一直在引用中小企业被“胁迫”加入供应链金融项目的例子。这是常见做法吗?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对此有何看法?

        中小企业被“胁迫”的观点可谓有些耸人听闻,因为,该问题的提出完全忽视了通过结构良好的应付账款融资项目可以实现的平衡。这种平衡涉及到有助于买方的条款,从而确保整条供应链的健康,同时供应商在可负担的基础上能够迅速获得资金,这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的系统性现金流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最严重时刻,英国、美国和其他司法管辖区考虑鼓励使用应付账款融资项目,以此向国内供应链注入迫切需要的流动性。然而,目前,有人却将同样的技术称为“胁迫”。实际上,滥用此类项目和滥用市场操纵力有时才会导致仗势胁迫行为。

        虽然很遗憾存在这种情况,但这并不是一种普遍的做法,而且肯定不是“最佳实务做法”。应付账款融资项目应予以恰当使用,并且,如果使用正确,可以成为企业财务主管和中小企业供应商群体的一种重要融资工具。

        卖方习惯于在各种条件下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通常为从发票日后30天,虽然这并非正式标准。买家可能需要将付款期限延长至45天(或更长),原因多种多样,包括改善自身的营运资金状况或调整生产和销售周期。诸如应付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项目可使供应商短于30天获得付款,在许多情况下,最快为5至10天。

        不急需现金的供应商可以选择在原到期日全额收款。在这一点上,我们非常清楚:卖方应该感到,如果收到邀请,他们可以自由选择参加与否,完全不承担任何义务。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强烈鼓励融资提供方在考虑延长期限时遵循习惯做法;例如,如果某一特定行业的付款期限通常为30-60天,则基于120天期限的项目可能需要有明确的理由支持,否则可能被认为超出了该行业的典型参数。孤立地看,这一事实不会造成拟议项目的结构不恰当,但采用这种解决办法的融资提供方和买方可能会招致质询。

        长期以来,市场操作力问题一直被认为是制定和部署应付账款融资项目的一个挑战。因此,大多数应付账款融资项目都允许供应商在买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提前获得付款。其目的一直是为贸易伙伴双方提供平衡的利益。

        与跟单信用证等其他已经确立的贸易融资形式一样,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和全球贸易金融从业人员们认为,诚信而真诚的互利愿望应该是应付账款融资项目的基础。这些项目的好处应该是不言而喻的。

 

        在实施应付账款融资项目时,某些买方的目的是为自己而非其供应商创造营运资金收益,对此你们是否认同?

        应付账款项目的主要目的是在营运资金方面为买卖双方带来双赢。买方按照标准的行业条款进行付款,而卖方可以选择提前或在原定到期日收款。

        应付账款融资项目本身很可能是由买方提出的,目的是改善其营运资金周转,但如果卖方/供应商在获得提早收款便利方面看不到好处,则他们不会(也不应)同意参加,那么这种项目就不会起作用。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应付账款融资项目是根据具体行业的标准付款条款进行制定。对于无法且不选择支持的条款,卖方可以选择不贴现其应收账款/发票,或不出售给特定买方。虽然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发现,大多数买方正在制定此类项目,以进一步支持供应商,同时更好地保障自己的供应链和生产线,但供应商被“胁迫”的观点令人深感担忧。

        在为供应商提供营运资金方面,大多数项目提供了比透支或公司贷款成本更低的替代项目。

 

        在澳大利亚,小型企业的申诉专员指控大型企业向供应商施压,要求他们加入供应链金融计划,并声称金融中介机构正在利用人工智能从小型企业处榨取超额回报。

        你们赞同申诉专员的在这方面的意见吗?

        人工智能可用于建立新的、或进一步优化现有的任何一种金融项目。人工智能是评估风险的有力工具,能够使银行和其他服务商确定定价并吸引流动性。是的,人工智能可能会被滥用,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对此予以谴责。如何使用人工智能产生的智能,以及如何最终将其转化为具体措施,需要由特定买方根据自己的商业政策和企业道德来决定。

        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谴责与融资提供方所承担风险不匹配的剥削性定价,并反对将人工智能用于此类目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人工智能应该促进和支持融资项目的初始目标:通过吸引新的流动性来源注入供应链条,为买卖双方创造双赢的局面。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申诉专员在同份报告中也强调了应付账款融资的好处。[3]

 

        付款条件一直是供应链金融项目中一个遭受批评的关键领域,即付款天数增加30天到45天、60天甚至90天(并且自从新冠肺炎疫情危机后,甚至有180天的案例报道)。为避免此类条款,据说供应商被“鼓励”通过相关融资机构,按照其原始付款条件接受折扣付款。一些政府当局正在考虑减少这种做法。

        你们同意减少这种做法是个好主意吗?

        一个供应链金融项目要被标记为“应付账款融资”项目,必须遵守某些参数。这通常意味着期限不超过180天(或在特殊情况下为360天)。买方试图延长付款期限的一些案例是对前所未有的新冠肺炎疫情的短期反应,并不能反映整个应付账款融资行业的情况,也不应长期存续。

        归根结底,与行业一致的付款条件应当指导项目的结构,认可这些条款将因行业而异,并且,特殊情况或合法的商业约定做法可能会演变,超越常见条款。

        一般说来,付款条件是由交易双方协商决定,任何一方都不是被迫接受这些条件的。银行和其他融资提供方将此类讨论交由合同缔约当事方及其财务人员自行决定。

 

        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认为应设立限制强制付款条件的法律规定吗?

        许多国家以及欧盟层面已经有了逾期付款的法规。容许的条款因监管规则的主管当局而异。我们的建议是向利益相关方呼吁,并鼓励各参与方协商双方均可接受及受益的公平行业标准条款。

        原则上,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支持契约自由的观点,即贸易伙伴(卖方和买方)在相互协商和自由选择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1. 解决关注的问题:会计影响

        在供应链金融项目方面,评级机构一直在推动对企业财务披露的改革。穆迪最初推动将通过这些项目获得的现金确认为银行债务,但此后态度软化,现在开始提倡企业将供应链金融项目作为流动性的潜在风险予以披露。你们是否同意评级机构关于这些项目确实对流动性构成风险的立场?

        我们认为,在买卖双方间交易中已有的财务风险以外,供应链金融项目中产生的负债不会产生额外的财务风险。贷款产品通常含有在负面事件发生时允许暂停的措辞。供应链金融项目如果由财务状况不佳的企业实施,与贷款产品也并无差别。

        在开展供应链金融项目前,通过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进行深入的信用分析,可以避免负面结果。

 

        鉴于凯瑞里昂公司倒闭前无任何会计信息披露,因此披露仍然是一个突出问题。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如何以确保透明度和对相关风险理解的方式推广供应链金融的使用?

        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已开展了大量工作,以推进强有力的行业标准和公认定义,包括发布了《供应链金融技术的标准定义》。[4]此外,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还对该《标准定义》中包含的技术另外制定了系列指导文件。第一份关于应收账款贴现的报告于2019年6月发布。[5]该系列的下一份指导文件将涵盖应付账款融资,预计将于2020年下半年发布。同样将于今年8月发布的《金融与贸易银行家协会全球贸易行业委员会(GTIC)应付账款融资的准则》将成为这方面另一份强有力的参考文件。[6]

 

        在美国及其他地方,当有人担心供应链金融可能被用来掩盖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后,要求买方披露公司的供应链金融使用情况的呼声日益增加。你们是否认为财务报告应该更加透明?

        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高度支持透明性,因为它涉及到这些项目的使用。我们认识到需要与会计准则机构协调,为公司财务报表的披露制定适当的参数,但也认识到在决定如何实施它们时可能出现的挑战。

 

  1. 解决关注的问题:项目的风险

        在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看来,什么情况下应付账款融资项目给参与方带来的风险高于回报?你们是否认同买方和供应商的风险是不同的,而供应商(通常较小)风险更大的观点?

        我们应当切记,主要风险是由融资提供方承担的,特别是与买方的信用有关的风险。如前所述,这可以通过恰当的信贷分析加以管理,在项目存续期,这种权衡通常保持平衡。

        正如我们所指出的,流动性来源对供应商帮助极大,利率要优于他们通常可获得的利率水平。供应商规模越小,收益就越大,因为他们自身的资金来源通常更昂贵,并且受限更多。

 

        与传统保理业务相比,反向保理(应付账款融资的一种变形)的集中度风险和一致性风险更高,如果所支持的客户遭受重大信贷压力,这增加了授信减少的可能性。传统保理业务对相关当事方是否因此是风险较小的选择呢?

        传统保理和反向保理/应付账款融资项目的主要区别是融资提供方为供应商融资时债务人的集中度风险。在传统的保理业务场景中,融资提供方承担多个债务人(卖方的客户)的组合风险,从而分散风险。如果一个债务人出现财务困难,融资提供方仍将依赖保理项目中的其他债务人持续其业务经营。然而,在反向保理项目中,风险集中在单一债务人(称为“核心企业买方”)。在这些项目中,债务人通常是投资级信用,压降融资项目的可能性减少。

        此外,由于反向保理/供应链金融项目相关的量化风险较低,而且能够根据核心企业买方的资产负债表将低融资成本传递给卖方,因此融资成本低于透支或贷款。相比之下,传统保理由于通常保留对卖方的某种追索权而成本更高,因此风险更大。显然,卖方在利用融资提供方对买方的信用分析专长。如果融资提供方选择减少买方授信,不再从卖方处购买应收账款,卖方将因不再收到贴现请求而被迫中止该项目。

 

        一些报纸报道称,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供应链金融的使用增多,这给系统带来了额外风险,因为银行随时可以通知取消授信额度。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认为这是一种合法的风险吗?

        供应链金融,尤其是应付账款融资,通常是一种长期的业务解决项目,与业务伙伴之间长期稳定的关系相吻合。银行提供的授信额度往往会反映这些商业伙伴的融资需求。如果像新冠肺炎疫情这样的情形需要更多的授信,银行将竭尽全力满足增量需求。

        当然,迅速撤销授信额度将会适得其反,也不合时宜,这会给买卖双方带来更多困难。我们的期望是,银行会努力帮助他们的客户和卖方在这些关键时刻生存下来。事实上,据我们所知,已有很多授信额度被延长、买方拥有更长付款时间的情况。这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如果是短期的)提供财务救济方方式,无疑受到寻求克服当前危机方法的企业财务主管们的欢迎。

 

结语

        滥用应付账款融资及供应商被迫接受不利条款的报道令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极为担忧,然而我们的理解是,这些事件仍是孤立和罕见的。我们相信,虽然它们吸引了大量的媒体报道,但并不代表在相互支持的供应链中大多数买卖双方如何使用应付账款融资项目的情况。

        如果正确实施,应付账款融资明显是买方和卖方优化其营运资金并加强彼此关系的一种方式。我们的目标是确保在所有行业和地区都能正确实施这一点。

        我们相信,培养对供应链金融的理解、对其益处以及如何根据标准市场实务最佳地使用的更多理解,对实现这一目标至关重要。虽然自《供应链金融技术的标准定义》2016年发布以来,我们已在这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我们认为还必须做更多的工作。

        为此,我们计划继续发布有关供应链金融技术的进一步指南,以帮助教育和指导银行、金融科技、买方和供应商实施最佳实务做法。

        支持中小企业是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及其所有参与机构的首要任务。国际商会于2020年3月发起“拯救我们的中小企业”活动,这只是该行业坚定不移地致力于确保中小企业获得所需资金的一个例子,而中小企业每一天都在为每一处的每个人服务。

 

 

本报告的主要供稿者

国际商会(ICC)、金融与贸易银行家协会(BAFT)、国际贸易和福费廷协会(ITFA)、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OPUS国际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及欧洲银行业协会(EBA)。

 

克里斯汀.豪瑟

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主席

德意志银行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贸易金融/供应链金融产品经理

 

大卫.比绍夫

国际商会金融发展部副部长

 

 

史黛西.法克特

金融与贸易银行家协会贸易产品高级副总裁

 

 

托德.伯韦尔

金融与贸易银行家协会总裁、首席执行官

 

 

肖恩·爱德华兹

国际贸易和福费廷协会主席

三井住友银行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负责人

 

彼得. 穆罗伊

国际保理商协会秘书长

 

 

亚历山大.R.马卡拉提

Opus国际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裁

 

 

 

国际商会

国际商会是100多个国家的4500多万家公司的机构代表。国际商会的核心使命是让企业能够每一天为每一处的每个人服务。 www.iccwbo.org

 

金融与贸易银行家协会

金融与贸易银行家协会是领先的国际交易银行协会,提供宣传、思想领导、教育和培训,并为其成员提供贸易融资、支付、合规和监管领域的全球性论坛。www.baft.org/

 

国际贸易和福费廷协会

国际贸易和福费廷协会是参与全球贸易、福费廷、供应链和应收账款融资的公司、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全球性贸易协会。https://itfa.org/

 

国际保理商联合会

国际保理商联合会是为国内、国际贸易应收账款赊销交易提供保理和融资的全球代表机构,在90个国家拥有近400家成员公司。www.fci.nl

 

OPUS国际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OPUS国际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加拿大的咨询公司,专注于国际商务、贸易和投资,包括贸易金融和供应链金融。www.opus-advisory.com/

 

欧洲银行业协会

欧洲银行业协会是银行和其他服务提供方的执业机构,支持泛欧支付愿景。www.abe-eba.eu/

 

关于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

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成立于2014年,旨在为供应链金融(SCF)制定、发布和支持一套受到普遍认可的标准市场定义。该论坛由金融与贸易银行家协会(BAFT)、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国际商会(ICC)、国际贸易和福费廷协会(ITFA)以及欧洲银行业协会(EBA)组成。这个行业协会利用集体的力量来帮助供应链金融的目标客户,促使所使用的各种术语和技术都能明确而统一。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在全行业确立供应链金融的一致性和标准化理解,从而支持供应链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为加大目标受众对其定义及好处的了解而不断努力,尤其是在监管方面。论坛对供应链金融所有相关事项的主要市场发展进行监测并作出反应,同时面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方、会计师事务所、投资者、评级机构、监管机构和与供应链金融有着利益牵连的企业进行开放。

 

[1]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2016年供应链金融技术的标准定义》,https://iccwbo.org/content/uploads/sites/3/2017/01/ICC-Standard-Definitions-for-Techniques-of-Supply-Chain-Finance-Global-SCF-Forum-2016.pdf

[2]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应付账款融资如何助力全球供应链》,http://files-eu.clickdimensions.com/iccwboorg-avxnt/files/20200212gscffmessageonpayablesfinance-finalversion.pdf?m=2/12/2020%203:17:25%20PM&_cldee=bGR1YXJ0ZUBpY2N3Ym8udWs%3d&recipientid=contact-296a61d8f797e911a991000d3ab27d56-fad47b3e419b432986b0ecfbfab75

[3]澳大利亚小企业和家庭企业申诉专员,《供应链金融评论》,

https://www.asbfeo.gov.au/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ASBFEO-SCF-position-paper.pdf

[4]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2016年供应链金融技术的标准定义》,https://iccwbo.org/content/uploads/sites/3/2017/01/ICC-Standard-Definitions-for-Techniques-of-Supply-Chain-Finance-Global-SCF-Forum-2016.pdf

[5]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供应链金融市场实务:应收账款贴现技术》,http://supplychainfinanceforum.org/GSCFF-Receivables-Discounting-Common-Practices.pdf

[6] 金融与贸易银行家协会, https://www.baf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