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2020年工作要点》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人:申 菲 发布时间:2020-04-07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广告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党委宣传部、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银保监局、中医药局、药监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广告市场协同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广电总局、银保监会、中医药局、药监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制定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2020年工作要点》,修订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卫生健康委

人民银行

广电总局

银保监会

中医药局

药监局

2020年3月9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21号令),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统一文书格式范本式样,总局研究制定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文书格式范本》(以下简称《文书格式范本》),现予印发,请结合广告审查工作实际,参照《文书格式范本》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并自行印制。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0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广告审查文书格式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