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下ICC仲裁与ADR服务的紧急通知

发布人:付婉宁 发布时间:2020-03-18 来源:自创

3月17日,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CC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以下简称“仲裁院”)和国际商会替代性争议解决国际中心(ICC 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ADR,以下简称“ADR中心”)秘书处向用户及仲裁员发出紧急通知,表示在过去的两个月中,在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不断蔓延的背景下,国际商会一直将员工健康和持续开展业务作为首要任务。

目前,仲裁院和ADR中心的所有办公室都在运作,工作人员身体状况良好,并可以通过移动方式远程办公。秘书处人员也将同往常一样,遵守案件管理和其他活动的相关规则。整体而言,仲裁院和ADR中心强烈建议各方通过电子邮件与秘书处进行沟通。

针对新的仲裁或ADR请求,仲裁院和ADR中心建议:1.仲裁请求(包括有关的物证)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秘书处,地址为arb@iccwbo.org。2.紧急仲裁员程序的申请(包括有关物证)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秘书处,地址为emergencyarbitrator@iccwbo.org。3. 其他ADR程序(包括相关物证)的请求应通过电子邮件向ADR中心提交,地址为adr@iccwbo.org。

针对审理中的案件,仲裁院和ADR中心建议:1.如果在审理中的案件需要通过快递或邮寄方式向国际商会发送一些文件(包括裁决和ADR决定),务必在发出前及时通知案件管理团队。2.就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对案件审理和其他会议产生的影响,可以随时向案件管理团队提出疑问和意见。

同时,截至3月17日,原定于2020年4月13日以前在巴黎国际商会听证中心举行的相关会议已被推迟或取消,后续安排可联系国际商会听证中心infohearingcentre@iccwbo.org。其他关于人员出差、会议活动等事宜均暂停、转移到线上进行或另行安排。

希望通过各界的共同努力,早日战胜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