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紧急通告

发布人:张翠翠 发布时间:2020-02-06 来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身体健康,根据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近期仲裁立案、开庭等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的,请优先选择贸仲在线立案系统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在线立案请点击:http://online.cietac.org/

        二、当事人提交仲裁文件的,建议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尽量避免当面提交,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当事人需要联系立案秘书、办案秘书的,请优先选择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联络;

        四、当事人如有紧急情况需要来贸仲现场办理仲裁业务的,请提前与立案秘书、办案秘书预约;

        五、贸仲及其内地分会/中心原定2020年2月15日及之前举行的开庭审理(网上开庭的除外)延期举行,具体开庭时间,由仲裁庭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决定后,仲裁院另行通知;

        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按期提交材料、无法参加庭审等仲裁活动的,请依照仲裁规则申请延期;

        七、贸仲及其内地分会/中心原定2020年2月举办的全部对外会议、培训、研讨会等活动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区域采取消毒、体温检测、要求相关人员佩戴口罩等卫生防护措施,请理解并配合;

        九、如有任何仲裁服务需求,请拨打贸仲及其分会/中心咨询电话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

        十、贸仲及其分会/中心所在地政府部门根据当地疫情发展情况,调整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响应级别、采取相应措施的,按照相应规定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仲裁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贸仲及分会/中心(不包括欧洲仲裁中心、北美仲裁中心)联系方式

总会:010 82217788

总会立案专用邮箱:lian@cietac.org

华南分会:0755 82796739

上海分会:021 60137672

天津中心:022 66285688

西南分会:023 67860011

浙江分会:0571 28169009

湖北分会:hb@cietac.org

福建分会:0591 87600350

江苏仲裁中心:025 69515388

丝绸之路仲裁中心:029 81119935

四川分会:028 8318 0751

山东分会:0531 8128 3363

香港仲裁中心:00852 25298066